支持居民购房需求
根据辽宁省发布的《通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房和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统一为15%。同时,商业银行被引导将存量房贷利率降至新发放房贷利率附近,以支持居民为改善住房条件进行新购或再购住房。
分类处置闲置土地
《通知》提出支持房地产用地带押过户,促进土地流通转让。此外,政府也将通过收回收购方式盘活存量土地,收回的土地可以根据市场需求优化条件后再供应。
多渠道消化存量商品房
为了消化存量商品房,辽宁省提出加大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改造力度。具体措施包括推进收购存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和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安置用房,并根据实际情况实施“房票”安置政策。
缓解房地产企业流动性困难
为了帮助房地产企业缓解流动性困难,《通知》提出支持依法免除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违约责任。此举旨在支持房地产企业的发展,推动市场止跌回稳。
辽宁省发布的《通知》进一步补充了早前发布的《指导意见》,旨在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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