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年以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探索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扩大制度的覆盖面和保障范围,持续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益,满足职工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住房需求。
截至今年9月末,全市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提取和个人贷款发放总额分别为3340.98亿元、2464.59亿元、1783.67亿元,均位列全省前列。累计将8.55万个单位、227.05万名职工纳入制度保障范围,为广大职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改善居住条件提供资金支持。累计提取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2.66亿元用于我市住房保障事业。
为了让广大职工群众尽早享受到新政利好,市公积金中心以“好事快办、好事办好”为原则,抢前抓早、加压提速,先后五次密集出台惠民新政。
阶段性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政策
为了进一步满足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阶段性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单人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双人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00万元。该政策自2024年11月2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支持缴存人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政策
为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本市范围内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15%。缴存人可提取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支付保障性住房首付款,提取首付款金额与贷款金额累计不超过购房款总额。其他相关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不变。
以上政策的出台旨在进一步满足职工群众的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广大职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改善居住条件提供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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